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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1年-2022年度增补食材供应企业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作者:来源: 点击:
广安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堂800多个,就餐学生人数约34万人。为满足全市学校学生食堂6大类大宗食材的采购需求,经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工作会商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广安市国有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增补2021—2022年度(2021年9月-2022年8月)食材供应企业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1-2022年度增补食材供应企业征集
二、征集人:广安市国有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三、征集需求:
按照安全健康、公平竞价、公开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质量可靠、信誉度高、供应有保障的食材供应企业增补7家入驻平台,其中大米供应企业1家、食用油供应企业2家、面粉供应企业1家、面条供应企业1家和鸡蛋供应企业2家。
四、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于2021年8月20至2021年8月24日17:00时前,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联系征集人获取)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征集人联系人邮箱。
五、征集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8:30-9:00时(北京时间)。
(二)评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 9:30时开始。
(三)递交和评审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路1号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4楼会议室。
应征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应征文件不予接收。本次征集不接受邮寄的应征文件。
六、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备与征集入驻相应品类产品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应品类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具有能证明企业生产或销售业绩的《财务审计报告》。
七、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一)大米(一级、二级):当年供应产品(非转基因),应符合GB/T1354—2018、GB2715—2016标准要求。产品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生产日期应在实际到货日期2个月之内。每袋重量≤25kg。
(二)食用油:当年供应的非转基因物理压榨菜籽油,质量等级为一级,符合GB2716—2018、GB/T1536—2004标准。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生产日期应在实际到货日期6个月之内。每桶重量≤20升。
(三)面粉:达国家一级标准,符合GB1355—2005、GB2715—2016标准。产品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生产日期应在实际到货日期3个月之内。每袋重量≤25kg。
(四)面条:产品应符合LS/T3212—2014标准要求。产品保质期不少于3个月,生产日期应在实际到货日期2个月之内。
(五)鸡蛋:鸡蛋为符合GB2749—2015标准的无公害生鲜蛋。保质期不少于30天,到岸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25天。生鲜蛋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八、商务要求
(一)平台运行流程
1、定价:平台挂牌价由供应企业到岸价和平台二次配送费组成,供应企业首次到岸价由供应企业提出申请,经平台审定后执行。(二次配送费为物流配送企业送至学校产生的费用)。
2、上架:平台将产品上架至源本生鲜网站供学校自行采购下单。
3、采购:平台每月集中采购2次,每次由平台汇总各个学校订单,及时向供货企业发出供货需求。
4、供货:供货企业接单,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至平台指定仓库。
5、配送:由公开征集的物流配送企业将食材配送到学校。
6、结算:平台与学校按月对账收款,平台与供应企业按月对账付款。
(二)动态管理
1. 退出机制。
(1)供应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企业入驻资格;
(2)平台以截止每年7月15日统计的同类食材销量为准,对排名最后的产品,取消该产品的供货资格;对供货企业在平台年销量未达到同类供货企业年平均销量的20%,取消企业入驻资格;
(3)到岸价应不高于同一品种、同一时段本地总经销商的市场批发价格,凡违背该价格原则,取消企业入驻资格;
(4)对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材料的,取消企业入驻资格;
(5)对在供货中出现欺诈、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的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企业入驻资格;
(6)平台每月对供货企业进行考核,在年度内累计考核得分低于80分(100分制)的取消供应企业入驻资格。
食材供应企业考核办法(100 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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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明细 |
货品质量及送货时效 |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送货至平台指定仓库延迟1天扣2分,延迟2天扣4分,延迟3天扣6分,延迟4天扣8分,延迟5天及以上扣10分,延迟10天及以上的取消供应企业资格。 |
送货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安全标识、批次检验报告和送货单等材料不齐全的,每样发现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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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平台合理要求,不积极配合的扣2分/次,拒绝配合的扣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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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承装食材的容器不清洁、不卫生的,扣3分/次。 |
承装食材的容器有明显破损的,扣5分/次。 |
2. 递补机制
因淘汰或供应企业自愿退出等原因,造成入驻供应企业不足时,可从征集排名候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九、应征文件的组成
应征人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应征文件。应征人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应征文件中载明。应征人编写的应征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技术部分。应征人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征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应征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征集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等;
(2)参与征集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相关方案(如征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提供则必须提供);
(4)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5)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二)商务部分。应征人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应征函;
(2)证明应征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4)其他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文件。征集公告中第五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十、应征文件内容及规范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5.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6.提供《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承诺书》;
7. 提供一年以内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8.提供能证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或销售业绩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提供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提供企业业绩、荣誉以及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材料;
11.应征文件制作规范:应征文件应为A4尺寸制作,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应征人公章。应征文件不接受邮寄,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评审方法
(一)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生产企业评分明细表附后)。
(二)评审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安市供销社各委派1人,平台2人,专家2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组成,采取综合评分办法对供应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每类提供3个中选候选人,大米、面粉、面条等3类选择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作为中选企业;食用油类和鸡蛋类选择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作为中选企业。若中选企业自愿放弃或被查实违规、被淘汰的,依次递补或重新进行征集。
(三)评审过程由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和市供销社监事会派员全程监督。
十二、征集公告和中选结果发布渠道
(一)本征集公告及中选结果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和平台微信公众号(广安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发布;
(二)函告行业知名企业。
十三、联系方式
征集人: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26-8862686
邮箱地址:24397313@qq.com
附件一:
大米生产企业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
80 |
以应征产品供应企业2020年财务报表中二级及以上大米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第一名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
|
2 |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
10 |
1.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机食品”或“绿色食品”认证的得1分; 8.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国家粮食局颁发的“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得1分; 9. 应征产品被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得1分。 |
所有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
3 |
其他10% |
10 |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
1. “技术指标和配置”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2. 应征产品参保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
附件二:
食用油供应企业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
80 |
以应征产品供应企业2020年财务报表中食用油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第一名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
|
2 |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
10 |
1.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机食品”或“绿色食品”认证的得1分; 8.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国家粮食局颁发的“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得1分; 9. 应征产品被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得1分。 |
所有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综合实力最高10分。 |
3 |
其他10% |
10 |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
1.“技术指标和配置”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应征产品参保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
面粉供应企业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
80 |
以供应企业2020年财务报表中应征产品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最高的得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
|
2 |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
10 |
1.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机食品”或“绿色食品”认证的得1分; 8.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国家粮食局颁发的“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得1分; 9. 应征产品被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得1分。 |
所有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
3 |
其他10% |
10 |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
1. “技术指标和配置”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2. 应征产品参保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
附件三:
面条供应企业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
80 |
以供应企业2020年财务报表中应征产品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最高的得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
|
2 |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
10 |
1.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机食品”或“绿色食品”认证的得1分; 8. 应征产品供应企业获得国家粮食局颁发的“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得1分; 9. 应征产品被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得1分。 |
所有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
3 |
其他10% |
10 |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
1. “技术指标和配置”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2. 应征产品参保段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
附件四:
鸡蛋供应企业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
80 |
以供应企业2020年财务报表中应征产品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最高的得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
|
2 |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
10 |
所有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
|
3 |
其他10% |
10 |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二、售后服务(3分)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
1.“技术指标和配置”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应征产品参保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